关闭菜单
首页今日头条视觉中国版权事件背后不得不说的事儿

视觉中国版权事件背后不得不说的事儿

作者:街机cn  来源:街机超能  发表于:2019-04-12 10:08:01

  一种声音认为视觉中国靠垄断图片上游的使用权,“勒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有版权图片的用户,或要求支付高价赔偿金,或要求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属“版权流氓”行为。

  另一种声音则认为,公司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公开发布,能够获得利益,这本就是侵权。视觉中国依法维权、打击盗版,保护摄影师的著作权,对于推动社会版权发展是利好。

  就此,界面新闻采访了一位机构媒体的法务负责人,她表示,在国内,视觉中国属于图片版权领域的龙头,基本上垄断了海外媒体新闻图片的版权,“他们和getty、路透、法新、BBC都有合作,签约的供稿人也是行业里最多的。有点像图片超市,对于需求量大的机构媒体来说是理想的合作伙伴。”

  但不得不说,对于部分个人自媒体和企业公众号来说,发文可能只是其兴趣或副业,为此和视觉中国签一个十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年度合作,的确不太划算。此前,经纬中国的公众号就曾因此接到过视觉中国的律师函。

  开庭前夕,经纬中国的创始合伙人张颖还曾愤怒的发微博称视觉中国曾向其索取几十万人民币的天价赔偿,要挟企业签年度合同。

  对此,柴继军在接受刺猬公社采访时表示,2016年下半年,视觉中国的版权追踪系统“鹰眼”发现经纬创投的官方认证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使用视觉中国授权袋里的图片,为建立长远合作,妥善解决经纬创投过往未经授权版权问题及未来图片需求,视觉中国提出14万元的一揽子建议年度合作方案,由于对方一直没有予以回应和解决,视觉中国不得不提出诉讼,开庭前一天,张颖发布了上述微博内容。

  他还解释称,视觉中国的模式核心是授权分成,而不是索赔维权。之所以会选择维权是因为站在版权人的角度,摄影师希望侵权者支付赔偿,而且无论是授权许可费和赔偿费,视觉中国都会根据协议分成约定分给对应的摄影师,每一个签约的摄影师都能在他的在线账单上看到哪些是授权分成,哪些是赔偿的分成。

  更重要的是,他还提到一个数据,称绝大多数客户都会在司法诉讼判决前与其达成和解,并成为长期合作客户。最终通过法庭诉讼生效判决的金额不超过0.1%。

  一位曾收到过视觉中国律师函的自媒体这样向界面新闻记者解读:“去年视觉中国打了至少30场官司,然后他2018半年报显示营业收入是4.8亿元,其中,视觉内容与服务是核心业务,贡献了82%的营收,这里头通过法庭诉讼生效判决的金额不超过0.1%,说明绝大多数都和解了。那他打这么多官司目的是什么?是不是本身动机就有问题?”

  动机是否不纯外人无法判断,不过仅凭这一点就把视觉中国打成行业里版权流氓的典型还为时尚早。

  上述机构媒体的法务负责人告诉界面新闻,在维权流程上面,视觉中国其实做到了相对规范。“我们每年都会接到几个图片库的律师函,对比了就会发现,行业里更粗暴更流氓的图片库比比皆是。”

  据记者了解,这些“野路子”的图片库通常不会主动和企业沟通,而是会先拿出两三张图片起诉,再由法院找到企业,原因是图片公司的起诉成本也很高,如果一次性起诉所有侵权图片,单张价格到不了起诉一张时判赔的金额,所以图片公司一般先起诉一两张图侵权,判赔之后再按该价格要求私了其他侵权图片。

  有些时候拿来起诉的图片是非独家的,企业如果能拿出来和其他图片库签约授权的文件,这些公司还另有一手,即直接打包几百张图片进行起诉。企业如果要应诉,就必须要一张张和已签约版权方排查图片版权,这也是一个巨大的工作量。“他们就是要消耗你的时间,逼着你私了,再和他们签长期的合作合同。相比较而言,视觉中国真的算好的了。”

  从这里可以看出,中国的图片版权行业确实是鱼龙混杂。媒体如果遭遇过类似的流氓维权确实会心生愤懑。但回过头来,这真的是视觉中国这一家公司的问题吗?至少,界面新闻采访的多位法律界人士都认可,其作为行业第一家图片版权商对推动社会各界重视版权,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秩序提供的帮助。

  侵权的边界

  换个角度来想,其实市面上会有这么多版权流氓和国内的图片用途方版权意识薄弱、维权成本高也有很大关系。

  上述视觉中国员工在采访时分享了一组数据:有机构曾经以一百多家媒体为样本做了个调查,结果显示有73%的媒体曾经或者正在因侵犯他人图片的著作权被起诉或被索赔。但同时,83%的媒体单位摄影记者拍摄的照片存在被他人侵权使用的情况,其中,77%的媒体并未进行维权。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焦阳也曾发文表示,“现在很多媒体人可能觉得百度上没有署名的图片都可以用,或者说标明来源和作者就不算侵权。但事实上,各种搜索引擎上的图片没有标明著作权人及相关信息不代表可以任意使用。只要著作权人掌握了证据,就可以起诉侵权方。此外,只要你没有经过著作人同意,即便注明了来源仍旧是侵权。而且,就算你只是转载了一篇文章,一旦转发的文章中存在侵权图片,你也还是要负责任。”

  从法理上来说,视觉中国的确存在审核不严等种种问题,但其代表摄影师依法维权却挑不出什么法律上的毛病,对于被维权的媒体或机构来说,它扮演的或许就是一个版权流氓的形象,但对摄影师群体来说,视觉中国毫无疑问是他们的维权骑士。

  我们在讨论一家版权公司是否是版权流氓的时候,首先要明确一点,那就是无论对方有哪些问题,侵权都不是无罪的。避风港原则不是万能的保护伞。即使是自媒体也同样应该提高专业性,把版权意识重视起来。

  那么,媒体在使用网络上的图片时到底该注意些什么?

  2008年至2012年期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所属《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三家报纸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案件后,给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提出了五条建议,或许可供参考:

  一、健全制度规范,把关审核流程,建立、完善摄影图片使用和刊发的审核、备案制度;对由第三方提供的广告背景图片应该审核图片的来源、使用许可协议,坚决杜绝任意下载等非法使用行为,积极倡导知识产权正版化。
 

  二、坚持事先审查制度,将新闻版面、广告版面包括背景图片、插图、题头在内的图片使用全面纳入审查范围,使图片采编、审核、定稿、刊印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保证图片来源清晰、权利人身份明确。

  三、强化内部法务部门的审查职责,加强新闻、广告采编与法务部门对涉及版权事务的审核协调。

  四、加强知识产权法律,特别是著作权法律实务的教育培训,提升新闻从业人员的版权保护法律意识,尽力避免因从业人员的不当行为给新闻媒体自身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

  五、健全事后补救机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因版权问题引起的法律争议发生后,积极主动与权利人沟通,并在初步查明侵权事实后以和解的方式了结争议;对已经形成的诉讼,积极配合法院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如果未来图片用途方的版权意识都能树立起来,那版权流氓们可钻的空子就越来越少,行业生态也会越来越健康。

  注:“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后来避风港原则也被应用在搜索引擎、网络存储等方面。但“避风港规则”也因此变成了搜索网站和分享网站的“安全港”,甚至演变成某些网站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挡箭牌——先侵权、等通知;不通知、不负责;你通知、我删除、我免责。

  更多精彩,敬请关注(街机中国-mamecn.com)

下载
设计家居颜色
休闲益智 | 136.4 MB
街机水浒传 一梦江湖bt破解版 我的贴身校花3D 三国群英传 饥饿龙破解版 人偶馆绮幻夜剧情版

相关文章

更多
点击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 拳皇游戏视频专区
  • 街机模拟器9000合集
  • 龙珠Z超武斗传3
  • 格兰蒂亚2
  • 口袋妖怪迷失夜系列合集
  • 游戏热度高

  • 最新排行
  • 最热排行
  • 评分最高
  • 点击查看更多
    点击查看更多
    点击查看更多

    该类热门标签

    更多